推进PPP模式发展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来源:中国财经报  作者:    阅读次数:2106  发布时间:2020-04-02

  PPP是政府通过和社会资本合作来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一种模式。2019年3月7日财政部发布《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财金〔2019〕10号),明确PPP项目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以“规范运行、严格监管、公开透明、诚信履约”为原则,对PPP项目稳健规范发展提出新的要求。受新冠肺炎疫情和财政部PPP中心清理项目库等多种因素影响,今年一季度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净入库PPP项目数量和投资额都有大幅下降,清理存量项目有利于PPP规范发展,但是,政府PPP相关政策过严会打击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信心。当前,在国内面临新常态经济周期和新冠肺炎疫情的双重因素影响下,财政赤字承压,政府应该充分发挥PPP模式在提高市场资源配置效率,降低成本,避免费用超支,减轻财政负担,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和参与方互利共赢的多种优势,采用精准施策,合理分配风险,积极调动各参与方积极性,拉动有效投资,施行宽进严出、鼓励创新、彼此监督,通过在部分地区先行先试的方式加快推进PPP项目落地。

  运用PPP模式能有效建立政府、社会资本方及市场协同的新机制,缓解财政压力,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为此,建议做好以下工作。

  尽快完善PPP的立法工作,明确相关主体的权责利,解决法律分割、部门分治、争议裁决的基础性问题,为PPP项目实施提供长期稳定和可预期的法治保障。PPP模式本身市场化、法治化程度要求高,通过PPP立法来规范公共部门和社会资本的合作,促使项目参与各方优势互补、风险共担,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的增加和效率的提高提供法律保障。从而,强化地方政府的契约精神,调动社会资本方的投资信心;建议PPP项目实施负面清单管理,进一步拓展PPP项目实施的领域。目前国内PPP项目限定为经济类PPP项目和社会类PPP项目,PPP项目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广度应进一步延伸,除涉及国家安全等涉密项目不适合社会资本参与的项目,都应持开放态度。打造更多收益稳定且可持续发展的优质PPP项目,助推技术创新,充分挖掘项目潜力,减轻政府付费占比,让大量有资金实力、技术实力、责任心的社会资本参与到公共服务和产品的供给中来,提高了供给质量和效率,以最低成本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和产品,以达到解决传统模式供给不足的问题。

  进一步完善“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项目中期评估+绩效评价”制度规范和指标体系,建立系统的针对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绩效评价规范。PPP模式是在新《预算法》实施后的一项“开前门、堵后门”的积极财政政策,评级指标体系应在基本框架和共性指标的基础上,建立针对不同对象、不同阶段、不同行业的绩效指标库,突出定量评价的内容,以可持续性的成果导向,优化资源配置效率和运营效率,按照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和后续影响的价值链条考核和评价,准确测算政府付费、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的额度和周期,以解决重建设轻运营、绩效考核不完善、政府支出责任固化的问题。

  拓展PPP项目的融资渠道,鼓励投融资模式创新。在发达地区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优先试点“专项债+PPP”组合模式,能有利于提高专项债资金的使用效率。鼓励政府产业基金和政府性融资(再)担保公司参与PPP项目“投、融、担”,解决PPP项目融资问题,简化审批流程为发行PPP-ABS提供便利等方式推动PPP项目可持续发展。

  加强PPP项目的信息披露。通过规范PPP项目信息披露的方式替代PPP监管的高频化,为社会资本方营造更加良好的营商环境。严格执行财政支出承受能力10%的限额控制,适当设置预警控制上限防止系统性风险发生,确保政府财政中长期预算平衡,在整顿行业乱象的同时也能保证行业风险和政府财务杠杆的整体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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