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资本金注入项目采取PPP方式,原则上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方

来源:中国招标  作者:    阅读次数:2130  发布时间:2021-01-26

为加强和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资本金注入项目管理,更好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引导和撬动作用,提高投资效益,激发全社会投资活力,国家发改委起草了《中央预算内投资资本金注入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明确PPP模式一为,资本金注入项目完成可行性研 

  究报告审批后,又拟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式投资建设的,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一是仍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作为项目资本金的,应当重新编制、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二是中央预算内投资全部退出项目资本金的,作为企业投 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核准或备案手续。其中,建设地点未变更或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未有较大变更的,核准机关应当依据已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简化审查内容。

  PPP模式二为,资本金注入项目拟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式投资建设的,原则上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方。社会资本方遴选原则和要求应当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作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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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征求意见稿》下载链接:

https://www.ndrc.gov.cn/hdjl/yjzq/202101/W0202101216138912329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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