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资源交易将何去何从

来源: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阅读次数:941  发布时间:2021-04-08

  公共资源交易将何去何从,是当今公共资源交易从业人员最关心的话题之一。国办发〔2015〕63号文件出台以后,在政府的推动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交易市场,陆续集中统一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同时规定: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平台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鼓励整合建立跨行政区域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各省级政府应积极创造条件,通过加强区域合作、引入竞争机制、优化平台结构等手段,在坚持依法监督前提下探索推进交易主体跨行政区域自主选择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这两个“鼓励”,实际上暗示了政府主导与推动是暂时的,社会参与和市场化运作是一段时间以后的必然趋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39号令)第十二条的规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当按照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场所设施标准,充分利用已有的各类场所资源,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必要的现场服务设施,市场主体依法建设的交易场所符合省级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可以在现有场所办理业务。很明显,“第十二条”的规定与63号文件中两个”鼓励”的内涵互相呼应,再一次明确了市场主体依法建立的符合标准的交易场所可以办理交易业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19〕509号)的规定同样适应各类符合条件的交易场所,其规定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走向社会化参与和市场化运作奠定了基础。

  以上三个政策背景,引发了当今公共资源交易从业人员对交易机构编制、人员待遇等的思考与担忧,感受到了将要脱离体制的危机。笔者认为,居安思危,思考是必须的,担忧是多余的。以后的发展应该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永远存在并不断拓展丰富,交易机构性质逐步改变并更具活力,交易前景更加广阔,社会贡献越来越大,交易行业将成为一种常态化产业,与财富结伴,与社会高质量发展同行。

  一、交易平台永远存在并不断拓展丰富

  要说明交易平台在社会发展中永远存在,首先要阐明一个道理:价值靠交易实现。社会资产必须依靠交易才能变成社会财富,才能流通、增长与变现,否则,资产无法体现其经济价值,更不能变现。社会资源变成社会财富到价值变现必经三个环节,“审批+交易+登记发证”。比如一块土地,它是一种自然资源,它本身的价值就是生长植物,种植作物,价值并不算高,但经政府手段进行“审批”后,规划设计成商业或者商居建设用地,价值成倍增长,经济价值依靠“交易”得到充份体现,并且在交易的过程中,通过市场竞争,实现价值再增长。“登记发证”从法律的角度保护社会资产,确保社会稳定有序发展。所以社会的发展,各类交易必定存在,完成交易的平台也就永远存在。

  目前,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由政府主导与推进,仍属政府资源。当营商环境十分优化,交易流程体系十分完备,交易监管体制十分健全,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新常态已经形成,在国家“简政放权”政策执行到一定程度时,公共资源交易场地与社会交易场所也经没有什么区别了,公共资源交易必然经历体制改革,走向市场,与社会力量自主建设的交易平台同等履行交易服务职责,平等参与市场竞争。交易主体自主选择交易场地或跨区域选择交易场地也成常态化,交易业务也必将拓展到非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交易平台得到充分拓展,交易内容十分丰富。

  二、交易机构向企业管理转变并更具活力

  随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逐步社会化,市场化,负责平台运行的公共资源交易机构也会随之改变,慢慢从财政体制脱勾,实行企业化管理,在政府逐步落实现有从业人员编制待遇相关问题后,逐步过渡到企业或公司化运作模式,自主经营将更加有活力,行业前景将更加美好。一是市场竞争有利于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将来,交易业绩受政府因素的影响不断减弱,跨区域随机选择交易场所更有利于规避违串标和专家熟面孔等不利因素,因此,服务质量提升将会成为吸引交易业务的第一要素,被各交易场地越来越重视。同时,服务质量的提升反过来又会促进交易质量的提高,促进交易行业的高质量发展。二是自主经营有利于平台不断拓展。交易平台归社会主体自主经营,走市场化运作模式,很显然要依靠交易服务收入来生存和发展,为扩大收益,自然要拓展平台服务范围。公共资源交易只是其中的一种交易类型,股权交易、资产租赁与出售、农村产权交易、大宗商品交易、规模农产品交易等都可以通过交易平台实现交易,推动社会资产与资本的流通,从而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发展程度越高,交易的活力更强。三是公众参与度更高流程更加科学合理。由于交易场所逐步社会化、市场化,并且数量不断增加,交易服务将成为一种社会职业,从业人员队伍不断壮大,公众参与程度越来越高,社会监督作用充分显现。在遵守国家相关政策的前提下,只要交易符合市场竞争规律,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交易档案资料完整,交易就合法有效,因此,交易场所可以根据交易类型与交易特点,自行制定或优化交易流程规则,来方便交易主体,吸引交易业务。

  三、交易前景广阔将成为社会热门事业

  在我国,农村产权市场是一个巨大的市场,交易前景十分广阔。农村的土地、房屋、农产品等的所有权或经营权交易可产生天量的财富,并且随着社会的发展,交易将十分活跃。例如,一农户,家境殷实,住房价值较高,但子女在外发展,年老时只能随子女生活,如果没有人对农村家产进行维护,闲置久了只能是慢慢腐烂而一文不值。但当农村产权市场发展起来以后,该农户可以设定出租或出售的条件和价格,通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以租赁的方式实现对家产的维护与修缮并获得收益,或以出售的方式实现资产变现。这样,对于该农户来说,不仅没有损失,反而还可以获得收益,对于承租人或买受人来说,以理想的价格满足了自已的需要,对于社会来说,减少了重复占地和建设,减少了资源浪费,对于农村产权交易场所,可以按约定收取交易服务费,还可以按溢价分成,达到了多方共赢的效果。又例如,一农户,家有1万斤红著,把红著品种等属性及销售价格设成出售条件,并且可以在交易过程中调整价格,食品加工等企业可以出价购卖,或多人竞价,直至成交。对于大规模的农产品,卖买双方还可以通过农村产权交易场所设定条件进行预售预订。农村产权交易方式灵活,招买促卖,市场交易量将大到无法想象,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十分有利,交易前景十分广阔。

  笔者通过分析认为,当社会不断向前发展,公共资源交易走向社会化和市场化的时候,交易行业将成为一种社会热门事业。原有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改制成企业,凭已有的场地条件和人员团队,不断拓展,渗透到交易各领域,做大做强,相对于社会主体新建的交易平台具有很大的优势,业绩与效益将飞速发展,一批原有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将发展成当地国有控股或民营交易企业,原有的交易从业人员凭借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必定会深受交易企业欢迎,成为企业高管或行业领军人物,甚至参股或自办交易企业。因此,笔者十分看好公共资源交易事业,它的发展必将是方式更灵活,内容更丰富,流程更规范,监管更严格,社会公信力更高,社会贡献越来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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