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细则
  1、评选指标:
序号 评分项目 每项所占权重 每项总分 评分说明
1 公司注册时间 10% 100分 每一年份计1分,逐年累加。此项达到满分100分后不在累加。
2 2006年销售收入 45% 450分 按照2006年全年销售收入满140万元计算一分。
3 2005年销售收入 40% 400分 按照2005年全年销售收入满125万元计算一分。
4 是否有公司网站 5% 50分 已建网站的企业均得分,无网站的企业暂为0分。
总计 100% 1000分 根据以上4项得分总和由高到低的顺序为最后得分对企业进行排名。取前50名企业为获奖单位。

  2、评选分数说明:
   1)总分数为1000分。满分为最高分,最低分为0分。
   2)将各项指标汇总,并核实真实性。
   3)将各项指标按权重计算分数。
   4)所排名次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降序排列。
   5)将排列情况公证后公示,并在合作媒体中公布获选名单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