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经理人

李韶锋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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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简历:
  所属单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从业时间:18年
  公司职务:分公司副总经理
  毕业院校:广东工业大学
  学  历:本科
  职业资格:高级工程师
  论文发表:2篇

二、个人荣誉:
  先进工作者;
  优秀党员;
  市场开拓先锋。 

三、个人业绩:
  2017年开发项目数:46个
  2017年中标总金额:24862.82119万元
  2017年业主反馈表:2份

四、个人先进事迹(管理成果):
  现担任公诚咨询公司第七分公司副总经理,分管招标代理业务,招标业务取得连续跨越式发展,成为区域内知名招标代理、采购咨询品牌机构,同时建成了一批具备金牌招标师、招标师、采购师的专业团队。

  作为拥有18年从业经验管理者,涵盖多个行业的工程、货物、服务等各类型,涉及行业包括通信信息行业、政府采购、中央投资、水利、电力、烟草等行业,有丰富的实战经验与研究。

五、对行业发展的建议:
  由于招投标引进了竞争机制,使得供应商、承包商具有强大的压力和动力,促使他们不断的提高技术水平,采用新技术和加强项目管理,然而,在我国招投标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需要逐步完善。

  1、评标准则不规范:现行的对供应商的筛选途径包括资格预审和标书评审。资格预审是评价供应商是否有资格承包项目。在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中,由谁来承包项目,则是通过标书评审来确定。但是对于目前的项目来说,实际采用的评审标准千差万别;招投标体制主要目的是进行充分的市场竞争,能否真正形成有效竞争,标书的评审方式至关重要,因此需要规范评审指标,不得过于随意。

  2、实施合同不够完备,法律效力不能得到保障:合同是有关各方的行为准则,它规定了合同各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具有法律效力。但实际情况却存在业主、供应商对合同的法律效力意识较差,而且合同本身不够完备,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双方的行为都具有较大的随意性,产生纠纷时,又不能得到严密的合同依据。另外,大部分业主存在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按时支付款项的情况,使得供应商的利益得不到保障,供应商迫于市场竞争的压力,也难以维护自己的利益,最后势必导致供应商为保障自身利益,不考虑项目风险,在没有精准计算成本的投标报价的情况下,为了获取项目盲目报价,项目实施之后,又会为了减少损失、争取盈利,不息偷工减料,转嫁风险,拖慢进度等;需要根据市场经济的变化,不断更新合同示范文本,保证合同的合法、完善、详尽和准确。而且,合同应当考虑各方的平等地位,既要保护业主方的合法权益,又要保护供应商的利益,二者的关系应当是对立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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