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规则

2013第五届中国塑料管道招标采购评价推介活动评价规则

综合实力评价规则(总分1000分)

一、基础评价标准(800分)

1、2012年度销售额(权重20%):最高分值为200分;按销售额进行排序,最高者为满分,依次递减3分。
  2、企业总资产(权重10%):最高分值为100分;按总资产进行排序,最高者为满分,依次递减1.5分。
  3、2012年度税后利润(权重10%):最高分值为100分;利润最高的对应最高分值,其余依次递减1.5分。
  4、注册资金(权重5%):最高分值为80分;每100万元对应1分,达到满分后不再累加。
  5、经营年限(权重5%):以营业执照注明开业年份计算,每一年计5分,逐年累加;此项满分为80分,达到满分后不再累加。
  6、2012年度税金(权重10%):最高分值为80分;每100万元对应1分,达到满分后不再累加。
  7、中标金额(权重10%)。最高分值为80分;
   (1)以中标金额最高数额为100分基数,算出每家企业的中标额得分;
   (2)按中标金额进行排序,最高者为满分,依次递减1.5分;取两种方法的平均值,即为该项最后得分。
  8、网上投票(权重10%):最高分值为80分;按得票多少排序,最高分为80分,依次递减1分。

二、加减分项(200分)

1、质检报告:国家质检中心检验报告10分,地方产品质量检验报告5分;
  2、质量认证: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节水认证及其他国家级认证的分别加3分;
  3、所获奖项:国家级奖项3分、省级和直辖市奖项2分、市级和地方奖项1分;
  4、专利技术:发明专利 5分/项、实用性专利 2分/项、外观设计专利 1分/项;
  5、用户使用反馈表:每份加2分;
  6、凡有过串标、围标弃标、骗标、陪标等不良行为;对经销代理商有欺诈或伙同欺诈等不良行为;业主投诉较多的企业或产品供应商等,取消诚信企业参评资格,并扣减50分,情节严重者取消其参评资格。

三、评选结果产生办法

  综合评定:以上各分值相加之和即为企业所得分值,主办方按总分多少进行排序,结合其他企业资料,由专家评审产生此次活动的实力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