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简历:
所属单位: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从业时间:3年
公司职务:项目助理
毕业院校: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学 历:专科
二、个人荣誉:2021年度优秀员工
三、个人业绩:
2021年招标代理项目总中标额:93607.28万元
2021年招标代理项目数:15个
四、经典案例:翠山湖污水处理厂改造及中水回用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五、对行业发展的建议:
(一)规范政府招投标监管行为。严密的监管制度是解决现存问题的关键。因此,在工程招投标阶段,作为特殊角色的政府,必须对招标公告发布、评标专家抽取、投标、评标、资格审查、开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建立起一套完整合理的利益监督、监管机制,用制度管理招投标行为,用制度约束招投标行为,确保在程序上和各个环节上不出问题。
(二)规范招投标代理机构的行为。招标代理机构是为市场服务的服务性机构,是一个赢利性的企业单位、法人实体。作为以赢利为目的的企业,在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时,就更需要监管机构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建议建立代理机构信用评价机制,制定考核标准,对招标代理机构未能规范履职或履职不到位,影响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的行为予以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信用信息在全市互通共享,并将不良行为信用记录情况作为招标人选择代理机的重要条件之一。严格要求招标人不得委托处于不良行为披露期的代理机构从事代理业务,将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代理机构拒之门外,从而倒逼代理机构诚信服务,诚信发展。
(三)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和核准招标方式。政府投资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材料设备的供应应依法实行招投标。凡需报而未报政府审核部门核准招投标方式、范围及组织形式的项目,不得开展招投标活动;项目法人单位或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不得组织设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批准施工。纪检监督机关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护航项目建设,防范廉政风险,助推经济发展。
(四)强化投资项目审计,促进招投标管理环节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力度,对审计发现的应招未招、直接发包;化整为零,规避招标;违规代理;相互串通、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评委滥用职权,违规评标;违规签订合同;违法转包分包等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问责追究,促进管理环节的责任落实。对审计查明的招投标过程中严重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等执法机关移送,形成部门合力,加强招投标监督环节的联合协作,促进招投标市场更加规范完善。
(五)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增强其公开性、透明度。政府监管虽然是投资项目运行的主要卫士,但在某些领域,其作用发挥存在短板,社会监督就会成为有益的补充。比如施工企业的挂靠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串标等问题,虽然其手续和程序都符合规定,表面上看不出什么破绽,但动员社会监督,公示和举报方式就会起到意想不到的作用。同时,群众举报方式也是防止、警示及查处商业贿赂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