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元/吨,旺能环境签署浙江舟山垃圾焚烧项目补充协议

来源:中国固废网  作者:    阅读次数:2179  发布时间:2019-02-11

  1月29日,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能环境”或“公司”)发布关于签署浙江舟山项目经营服务合同补充协议的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于2018年8月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事项的议案》,公司拟投资2.70亿元在舟山市定海区环南街道盘峙村团鸡山岛实施《舟山市垃圾焚烧发电工程三期扩建工程》,由舟山旺能负责建设、运营。

  2019年1月28日,公司收到全资项目公司舟山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与舟山市城市管理局签署的《舟山市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经营服务合同补充协议(三期工程项目)》。

  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规模:扩建规模为 600 吨/日。

  2.项目特许期:扩建项目经营期限为 30 年。

  3.垃圾处理费:102 元/吨。

  旺能环境表示,本公告所述项目合同的签署,符合公司业务战略规划,有利于增强公司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规模、增强公司在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业务领域的综合实力,该项目的实施将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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