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布2021立法计划:《招投标法》在列,《政府采购法》未列入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  作者:    阅读次数:804  发布时间:2021-06-17

  6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国务院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将预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目前正在修订的《政府采购法》未见列入。

  依据报道判断,《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属于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预备审议项目”,由有关方面抓紧开展调研和起草工作,视情安排审议。也就是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根据法案的起草等情况决定是否安排审议。

  按照立法程序,《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的修订程序一般由国务院相关主管部门(发改委、财政部)起草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修改后,形成正式的修订草案,然后上报国务院,由国务院会同相关部门在征求意见、进一步完善后,决定是否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或预备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审议情况,决定是否颁布、实施。《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被列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预备审议项目”,也说明:《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已经上报并获得国务院提请。

  3月份,财政部公布2021立法工作安排称,将力争在2021年内完成《政府采购法》(修订)的起草工作,及时上报国务院。此前,去年12月底,财政部已经发布《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财政部还披露:力争2021年内完成《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修订)等规章项目,这预示着:《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管理办法》将以部门规章的方式颁布。去年12月,《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经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可能于年底前发布实施;2021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目前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阶段已经完成,可能会在今年内完成修订后发布。

  财政部还披露:将稳步推进《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修订)的起草工作。这预示着:《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的修订起草工作也已经提上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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