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不得使用一建纸质证书参与投标!天网即将就位,“挂证”无处可逃~

来源:湛江市住建局、东莞市住建局  作者:    阅读次数:1057  发布时间:2022-03-11

  来源:湛江市住建局、东莞市住建局、中国政府网、人民日报、建筑管理等

  导读

  近日,广东多地发文提醒,一建纸质证书已作废,不得用于投标。

  湛江

  近日,湛江市住建局发布了关于做好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应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明确:

  从即日起不得使用一级建造师纸质注册证书参与投标。

  投标人使用打印(或打印后扫描)的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投标的,应经建造师本人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

  东莞

  此前东莞发文:即日起,不得使用一建纸质证书或其纸质证书编号等相关信息参与投标!

  关于提醒投标人及时更新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各投标人: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目前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仍有部分一级建造师登记信息为纸质注册证书信息,请各投标人尽快更新为电子注册证书信息。因没及时更新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2月16日

  住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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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7日,住建部连发9份处罚文件,其中6份是关于“挂证”处罚,而且都是跨 省的。

  4人违规挂“一建”,撤销一级建造师注册,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

  2人违规挂“一造”,本应撤销注册,鉴于已完成注销手续,不具有可撤销内容,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

  广州

  广州市发布了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信息比对工作的指引,自2022年3月1日起执行。明确:

  1、系统将自动比对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信息,查处打击招投标活动“挂证”行为。

  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签字确认投标文件时,应确保社保信息与投标人的一致。交易系统比对后发现存在社保信息不一致情形的,将向相关投标人和项目招投标监管部门推送提示信息。

  3、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单位不一致的,交易系统将及时向招标人推送提示信息。招投标监管部门将暂停向交易系统推送广州市住建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中社保信息不一致项目负责人诚信档案信息,并启动调查。

  云南

  云南省住建厅发布了关于部分建筑从业人员“异常”证书信息的公示。

  共计121164人因未完成实名确认,证书标记为“异常”状态。其中:

  二级注册建造师911人;

  管理岗33215人;

  技术工种87038人。将限制标记为“异常”证书的用途,不得用于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施工许可证、项目施工管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等业务申报。

  天网就位,“挂证”无处可逃!

  2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国办发〔2022〕3号):

  2022年底前,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共享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企业和群众常用证照基本实现电子化,与实体证照同步制发和应用,在全国范围内标准统一、互通互认。

  推动身份证、户口簿、营业执照、社会组织登记证、经营许可证、职业资格证等常用电子证照全面实现标准化,全面支撑开展电子化应用和全国互通互认。

  依法推进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等各类主体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的应用和互认。

  优化完善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共享服务体系,推进政府部门间电子证照信息共享。

  工程建设领域电子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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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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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应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规划建设局、规划与开发建设局),各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从即日起严格落实住建部有关文件精神,不得使用一级建造师纸质注册证书参与投标。投标人使用打印(或打印后扫描)的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投标的,应经建造师本人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

  请各有关单位提醒相关人员按要求做好一级建造师换证、延续注册等工作;招标人及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加强招投标过程的证书核验,确保证书真实、有效。

  特此通知。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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