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采购需求标准中嵌入支持创新、绿色发展采购要求

来源:中国招标  作者:    阅读次数:715  发布时间:2022-05-20

  5月17日,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其中明确拓展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强化预算对执行的控制、改进预决算公开等具体措施。

  《实施意见》要求拓展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制度,引导采购单位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中嵌入支持创新、绿色发展采购要求。推进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与年度预算相衔接,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预算控制资金支付。建立支持创新产品及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落实的预算编制和资金支付控制机制。依法依规实施适合以市场化方式提供政府购买服务事项。坚持费随事转,严格审核把关政府购买服务事项。

  预算体现国家的战略和政策,反映政府的活动范围和方向,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贵州省财政仍将处于紧平衡状态,收支矛盾较为突出,预算管理中预算统筹力度不足、政府过紧日子意识尚夫牢固树立、预算约束不够有力、资源配置使用效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据了解,从近年各级审计、监督以及调研中发现,贵州省税源结构单一、财源基础薄弱,政府债务负担重、隐性债务存在风险隐患,县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特别是“三保”支出压力大,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不高,部分单位未严格遵守财经法纪等问题,财政服务新时期高质量发展的措施和抓手还不够多,亟需制定出台《实施意见》作进一步规范,全力助推全省高质量发展。

  《实施意见》包含6个方面26条具体措施,以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一是加大预算收入统筹力度,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二是规范预算支出管理,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建设,三是严格预算编制管理,增强财政预算完整性,四是强化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四是强化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五是加强风险防控,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实施意见》指出强化预算对执行的控制。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对预算指标实行统一规范的核算管理,精准反映预算指标变化,实现预算指标对执行的有效控制。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或开展政府采购。严禁出台溯及以前年度的增支政策,新的增支政策原则上通过以后年度预算安排支出。规范部门的预算调整和预算调剂行为,研究建立分类处理机制。规范按权责发生制列支事项,市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全面清理财政暂存暂付性款项,严禁违规新增财政暂存暂付性款项。加强对政府投资基金设立和出资的预算约束。加强国有资本管理与监督。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规范各类资产的会计核算,所有资本性支出应当形成资产并予以全程登记。

  《实施意见》提出改进预决算公开。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部门项目预算安排、使用情况等项目信息,以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应当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建立民生项目信息公示制度。推进政府投资基金、收费基金、国有资本收益、政府采购意向等信息按规定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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