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成立市政府采购中心 承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采业务

来源:中国招标  作者:    阅读次数:739  发布时间:2022-05-20

  近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成立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及承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业务相关事项的通知》。

  据了解,广州交易集团于2022年5月7日登记设立了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并将于5月20日正式挂牌。

  作为全市唯一一家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采购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规定,负责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组织实施,以及依法受采购人委托代理其他项目采购工作;制定规范高效的采购操作规程,在采购过程中规范交易主体的行为等。

  为继续高质量服务交易主体,保证服务的连贯性,自5月20日起,原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相关业务由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承接,具体事项如下:

  一、截至5月19日(含),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委托的业务仍按原有流程办理(详见附件)。

  二、自5月20日起,采购人(招标人)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委托采购(招标)项目时,选择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其余流程不变。

  三、自5月20日起,“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接收项目委托收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

  银行账号:44050158340409202288

  四、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内设四个部门:

  (一)综合管理部:负责党务、行政、人事、财务、对外联络、宣传、信访、维稳、文秘、会务、档案、保密、固定资产(采购)管理等工作以及政府采购中心业务发展规划。

  (二)采购文件编制部:主要负责各类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的采购文件编制及相关工作(咨询电话28866288、28866119)。

  (三)采购项目评审部:负责组织实施采购项目的交易活动,负责提供交易服务和信息咨询查询工作(咨询电话28866413);负责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的相关业务(咨询电话28866269、28866579)。

  (四)质量监督部:负责法务、制定标准、质量管理和采购人提出的异常情况处理,答复供应商咨询(询问)、质疑以及配合投诉处理(咨询电话28866163)。

  来源|由“中国招标”编辑整理,如需转载请注明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