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征聘2022年度综合性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

来源:中国招标  作者:    阅读次数:748  发布时间:2022-09-21

  近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2022年度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征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以进一步充实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资源,优化专家结构,更好地保障该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顺利开展。

  《公告》明确,按照《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面向社会公开征聘所有类别专业专家。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紧缺专业,支持紧缺专业设计类专家申报对口的施工类专业。紧缺专业范围:石油天然气工程、水运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铁路工程、民航工程、环境工程、矿山工程、化工工程、机电产品类、建筑材料、电梯工程、古建筑文物等相关领域。

  评标专家的基本条件为熟悉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能够公正、诚实、廉洁、认真地履行职责;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与申请专业类别相关的高级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指中级职称满 5年并取得相关专业一级〔含不区分等级〕国家职业资格 );具有与申请专业类别相关的实践经验(需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年龄不超过65周岁,两院院士或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者可放宽至68周岁等。

  评标专家不得存在以下情形:曾被国家各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评标(评审)专家库予以除名、解聘或清退的;曾因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受行政处罚的;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入严重失信名单(黑名单)。

  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可于10月15日前登录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系统(https://zjzjk.zj.gov.cn),点击“专家申报”模块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成相关信息的填报及电子件的上传、提交审核。同时通过资格审核的专家候选人,按照培训通知参加专家入库培训,培训考核通过后获得省专家库评标专家电子聘书,聘期3年。未通过专家入库考试的,在下一征聘期内重新申报考试。

  《公告》还明确,具体申报要求为合理申报评标专业。本次专家征聘,除上述明确的紧缺专业外,申请人应对照《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 标准》(发改法规〔 2018〕316号)(附件2),结合自身实际工作经历、执业能力,选择相应的评标专业,申请人申报的评标专业不得超过4个;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针对每个申报的评标专业,申请人至少提供一份相应的有效执业能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相应的专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带有本人姓名的设计图纸图签/获奖证书、本人作为项目经理(技术人员)签字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本人作为总监(监理人员)签字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盖有本人注册造价师印章的报告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无法提供项目业绩证明材料的,请提供与申报专业相匹配的执业能力证明材料,如任职文件、论文、专利等。申请人在上传业绩证明材料中需标注出本人姓名,并将业绩材料与所申报的评标专业一一对应。

  本次申请人信息提交截至2022年10月15日,逾期提交的将纳入下一征聘期审核。

  附件:1.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系统专家申报操作手册( V1.0)

  2.《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

  原文链接: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xwzx/001002/20220906/9032299e-5a8c-4aac-99a9-f95a96a273b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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