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多向交易中心提交15份质疑函,结果大快人心!

来源:比地招标网、今日公资交易信息  作者:    阅读次数:452  发布时间:2023-01-12

  广州市财政局公布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一家公司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先后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了15份质疑函,涉及14个项目。

  那么,这位“质疑专业户”现在怎么样了?

  Q1:质疑15次,均查实无据!

  广州市翠增电子有限公司自2020年4月30日起,先后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质疑函15份,涉及14个项目,但均未提交投标文件,也未参与以上项目的开标活动。

  其中,仅在2021年3月至2021年8月,该公司还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广州市、区两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且查无实据共5宗。

  1.2021年3月2日增城区财政局受理了广州市翠增电子有限公司对“增城区增江街2020年村(社区)视频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文件提起的投诉,经审查后,由于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增城区财政局于3月18日作出驳回投诉的处理决定。

  2.2021年7月13日南沙区财政局受理了广州市翠增电子有限公司对“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广州市南沙大岗中学教学楼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诉,经审查后,由于缺乏事实依据,南沙区财政局于8月20日作出驳回投诉的处理决定。

  3.2021年7月13日南沙区财政局受理广州市翠增电子有限公司对“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广州市南沙潭山中学教学楼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购文件提起的投诉,但经审查后,由于缺乏事实依据,南沙区财政局于8月20日作出驳回投诉的处理决定。

  4.2021年6月30日广州市财政局受理广州市翠增电子有限公司对“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2021年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采购文件的投诉,受理并审查后,由于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广州市财政局于7月22日作出驳回投诉的处理决定。

  5.2021年8月12日广州市财政局受理广州市翠增电子有限公司对“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2020年计划外项目子项目2-数字法庭系统升级项目”采购文件提起的投诉。经审查后,由于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广州市财政局于9月17日作出驳回投诉的处理决定。

  Q2:1年内投诉5次均查实无据,拉黑!

  也就是说,2021年内,广州市翠增电子有限公司在广州市范围政府采购投诉查无实据已达5次。

  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3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的规定,广州市财政局将广州市翠增电子有限公司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Q3:依法依规、诚实守信!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条规定,政府采购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质疑和投诉机制是供应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手段,但也存在类似上述案例的恶意质疑和投诉行为,既妨碍了采购活动的进行,又增加了行政监管成本。

  来源:比地招标网、今日公资交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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