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有食堂的预算单位预留采购比例不低于10%

来源:中国招标  作者:    阅读次数:273  发布时间:2023-03-29

  为积极稳步落实政策,做好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河北省财政厅近日转发了《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3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有关工作的通知》,并结合该省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了相关工作要求。

  省财政厅要求省直各部门、各级财政部门积极督促所属预算单位(包括所属二、三级预算单位)全部开通管理账号,并尽快填报有无食堂及年度食堂食材总额情况,对填报情况仔细确认,确保全部预算单位及时完成填报,所填情况真实有效。有食堂的单位(包括共用食堂主报单位及食堂外包单位),需按不低于10%的预留比例填报年度预留份额,鼓励根据实际情况提高预留比例。有特殊情况的,要向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作出说明并备案。

  省直各部门、各级财政部门要树立结果导向,充分挖掘采购潜力,多措并举推动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同时,要积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参加“832平台”组织的培训,并督促采购单位及时完成支付流程。值得一提的是,该省财政厅强调,工会、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职工个人绑定所属单位管理账号后,采购金额均可统计在所属单位采购金额内,最终省直各部门及各级财政部门实际采购额占比指标将作为通报的重要依据。

  此外,各级预算单位要强化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及早谋划、加强统筹、积极采购。省直各部门及各级财政部门要做好监督指导工作,用好“832平台”统计数据,及时发现不足和短板并加以整改,确保应填报尽填报、应预留尽预留、应采购尽采购,避免应完结未完结情况发生。各级财政部门要督促所属预算单位多采购、快采购,确保圆满完成年度任务。

  来源:中国招标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