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日更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信用记分

来源:中国招标  作者:    阅读次数:829  发布时间:2023-12-28

  近日,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市交易中心)印发《评标(评审)专家信用记分评估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试行)》),对市交易中心综合采购专家库评标(评审)专家在市交易中心从事的评标(评审)相关活动,实行信用记分制。

  《标准(试行)》明确,信用记分满分100分,采取扣分制。按照专家不良行为的情节轻重及造成不良后果严重程度,单次扣分分值分为1分、3分、5分、10分、15分、20分、30分、100分,共八个等级。在一个评估周期内,专家有两次及以上不良行为的,应当分别计算,累计扣分。

  市交易中心每日更新对专家的信用记分,动态开展市场信用记分评估工作,并根据市场信用记分评估结果实施管理措施,对尚未在市交易中心完成场内评标(评审)相关活动的专家暂不记分。市交易中心根据记分结果对专家的信用评价实施动态管理,形成下列管理措施:

  第一,专家信用记分高于(含)95分的,评估结果为优秀。市交易中心将提高相关专家抽取概率,并优先邀请相关专家参加市交易中心组织的业务研讨、制度调研等活动。

  第二,专家信用记分低于(不含)95分的,高于(含)80分的,评估结果为良好。

  第三,专家信用记分低于(不含)80分的,高于(含)70分的,评估结果为一般。市交易中心向相关专家作出工作提示。

  第四,专家信用记分低于(不含)70分,高于(含)60分的,评估结果为不佳。市交易中心冻结其专家身份12个月,其间不允许参与评标评审活动,并通过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公示。

  第五,专家信用记分低于(不含)60分,评估结果为较差。市交易中心调整其出库,并通过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公示。

  《标准(试行)》还以附件形式详细列明了信用记分评估行为类别、评价内容、记分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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