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中国(重庆)国际天然气汽车及相关技术设备展览会
来源: 作者: 阅读次数:1350 发布时间:2008-04-29
布展时间 | 2008-11-03 2008-11-04 |
展览时间 | 2008-11-05 2008-11-07 |
撤展时间 | 2008-11-07 2008-11-07 |
创办时间 | 1992-10-08 |
所在地区 | 重庆市 重庆市 |
会展场馆 | 重庆展览中心 |
主办单位 | 支持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重庆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 ·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UNIDO)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CMES) ·中国塑料机械工业协会 ·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 展会管理执行机构: ·重庆展览中心有限公司 展会招商组织机构: ·重庆博瑞德展览有限公司(BROADFAIRS) 地址:重庆市江南大道19号城市之光大厦10F4室 电话:023 8638 2802 8638 2803 传真:023 6292 5059 E-mail: cnfair@163.com |
承办单位 | ·重庆市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 ·重庆市经济委员会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重庆市高新区管委会 |
协办单位 | ·重庆机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摩托车行业协会 ·中国国防工业设备管理协会 ·重庆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秦川机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海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 ·宁波海太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联合国工发组织国际投资与工业转包促进机构(SPX)重庆中心 |
展会周期 | 每年一届 |
所属行业 | 汽车/交通工具 |
会展描述 | 2008中国(重庆)国际天然气汽车及相关技术设备展览会 ■■■ 国家科技部批准,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主办,重庆市人民政府鼎力支持,重庆博瑞德展览有限公司组织的品质展览会 · 重庆成亚洲最大天然气汽车产业基地 · 重庆天然气汽车总量已达3万余辆 · 重庆市天然气汽车产业年产值已经超过18亿元,年出口创汇近1500万美元 · 同期举办:第十六届中国国际工业装备展览会|2008中国国际工业转包展览会 |
展品范围 | 采购及参展范围: ▼天然气汽车:天然气、柴油双燃料汽车、深冷液化天然气汽车、单一天然气的天 然气汽车、天然气运输车等; ▼天然气专用车:天然气移动加气车、天然气汽车检测专用车、天然气加气站车等; ▼零部件及专用装备:储气系统:充气装置、储气瓶、高压管线及高压接头、气压显示装置、手动截止阀等;燃气供给系统;天然气发动机组、天然气过滤器、减压调节器、混合器、低压气软管及循环水软管等; ▼燃料转换系统:柴油车用转换器、单一天然气转换器、燃料转换开关、天然气截止阀及汽没一截止阀等; ▼电池及其它蓄能装置: CNG 及 LPG 燃气发动机、双燃料或两用燃料发动机等; ▼相关设备:流量仪、检漏仪、探测仪等仪器仪表;监控、安全防护用设备等; ▼加气站建设 ▼加气站设备:压缩机、干燥器、站用储气装置、回收罐、加气机及其配件等; ▼控制元器件:橇装箱体、底座、进排风箱、电机起动器等部件、高压气体阀门和LPG等; ▼清洁燃料汽车、电动汽车、环保汽车及其配套设施; ▼天然气管网建设及配套设施: ▼其它相关展品: 各类优质燃油、润滑油、添加剂等; ▼工艺设计、工程设计、设备制造、建设施工单位 |
展会规模 | 30000 |
参展费用 | |
广告费用 | |
注意事项 | 一、展台资料 1、标准展位: 3米×3米=9平方米,内设2.5M高壁板、一条楣板、一张洽谈桌、两把椅子、两盏射灯、220V/5A电源插座一个。其它展示器具或服务产生的费用由参展商自理。 2、室内空地: 36平方米起租,仅提供相应空地。展示器具/用电/搭建等事项所产生的费用自理。 二、参展费用 1. 标准展位: 境内企业RMB6800/个/展期; 境外企业USD1800/个·展期; 2. 室内空地: 境内企业RMB680/m2/展期; 境外企业USD180/m2·展期; 3. 会 务 费: 参展代表每人500元,含会议资料、会期午餐/饮料、两江游、会议礼品等。 三、广告服务 ·封面:15000元/版; ·封底:10000元/版; ·扉页:8000元/版; ·彩色插页:3800元/版; ·封二、三:6000元/版; ·黑白插页:2000元/版; ·500字简介:800元; ·手提袋:6000元/两千个; ·展前预览:8000元/万份; ·门票广告:5000元/10000张; ·彩虹门:5000元/座; ·充气柱:3500元/条; 四、参展手续 1. 参展单位请详细填写“参展申请表”并加盖公章,传真或邮寄回组织单位。 2. 组织单位在收到“参展申请表”后,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回传或邮寄至参展单位。 3. 参展单位在报名后一周内将需交纳的费用(展位费、会务费、广告费等)的50%定金汇往展览会组委会指定账号(账号见参展申请表),余款须在2008年9月30日前付清。 4. 如欲在会刊上或现场刊登广告,请将广告资料(菲林片、文字说明、图片或设计版式等)在2008年9月30日前寄往展览会组织单位。 5. 组织单位在收到“参展申请表”及汇款后,即向参展单位传真或邮寄“参展确认书”,并按照参展规模及报名先后顺序择优安排展位。 6. 参展单位于2008年9月30日之前将刊登在会刊中的公司简介和产品介绍200字以内,传真或者电邮至cnfair@163.com,用于刊登《展会会刊》。 7. 展览会主要活动、物品租赁、展台用水电气及特装、展品运输及报关、签证、参展代表住宿等各项服务事宜,详见《参展指南》,在展览会开幕前一个月传真或邮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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