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完善政府采购网质疑投诉模块功能

来源:中国招标  作者:    阅读次数:830  发布时间:2024-03-20

  为推进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对企服务精细化、市场竞争便利化、监督管理精准化,黑龙江省财政厅日前印发《黑龙江省2024年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全面优化提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

  《方案》从五个方面提出重点任务

  一是规范政府采购投标(响应)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管理,推动供应商诚信参与采购活动并促进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及时退还保证金;深化政府采购领域信用担保应用,减轻企业资金负担。

  《方案》指出,要组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行为;深化政府采购领域信用担保应用;强化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应用等。

  二是强化政府采购平台功能,提高获取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的便利性。《方案》强调,要完善政府采购网质疑投诉模块功能。

  《方案》指出,要组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行为;深化政府采购领域信用担保应用;强化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应用等。

  三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提高中小企业市场竞争力。

  《方案》规定,要落实政府采购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政策,完善对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政策,增加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标机会;完善采购合同资金支付有关条款;推行政府采购预付款制度;调整政府采购合同首付制为按项目执行进度支付的付款方式,对中小企业中标的项目,采购人应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根据项目执行进度分期支付采购资金。

  四是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监管,督促及时支付采购资金。

  《方案》明确,要全面推行政府采购电子合同,推动政府采购合同信息电子化、数据化;完善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监管链条,除约定资金支付的条款外,在政府采购合同内容中约定履约验收时间、条件等条款,推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监管信息闭环管理。

  五是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方便各类经营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方案》要求,组织采购人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要求,细化“合同变更信息”公开内容、公告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以及进行价格扣除后的评审报价等信息。在法律规定时限的基础上,鼓励采购人通过完善内部流程,缩短合同签订时限。

  此外,《方案》还从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推进、强化考核评价、强化督导问责等方面提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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