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修复过程中 我们面临的巨大问题

来源:中国名企排行网  作者:    阅读次数:1692  发布时间:2016-05-11

  毫无疑问,土壤修复已经成为下一个环保投资“风口”!根据海外参照测算,我国2016年土壤修复对应的市场规模将达到2000亿;而根据土地类型的不同,场地修复、矿山修复和重度污染耕地修复累计潜在的市场空间将达到20.9万亿。可以想见,面对如此大的市场蛋糕,各方单位、社会资本皆跃跃欲试,希望在新的投资机会中分得一杯羹。然而,我国现在的土地修复现状并不乐观,从政策、法规、标准到资金、技术、商业模式诸多问题存在,我国土壤修复行业远未成熟,在土壤修复的路上,我们将有很长时间的摸索期。

  治理起步晚 污染范围广

  纵观欧美国家,自上世纪80年代起就开始了对土壤修复进行法律法规的制定,建立土壤修复计划,规范土壤修复标准、指南。日本甚至在1970 年,就制定了《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法》,开始了对土壤污染的治理。可见,土壤修复是一个全球性问题,在国际上对土壤污染早已有了认识。

  我国是全球知名的“工业(制造)大国”,随着中国制造的名号越来越响亮,近20年GDP的高速增长中,土壤污染的范围也越来越广泛。土壤污染不像显见的水、气污染,具有隐蔽性,是通过固体废物不断向土壤表面堆放和倾倒,有害废水不断向土壤中渗透,大气中的有害气体及飘尘也不断随雨水降落在土壤中逐渐形成的污染。按照相关标准来算,我国场地污染大概有20万块工业场地遗址,合计30亿立方米需要治理;矿山修复面积约为12万公顷,合计48亿立方米;耕地修复面积约3.5亿亩需要不同程度的治理,其中重度污染的量合计为133 亿立方米。污染范围广,全国土壤总超标率已达16.1%,轻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为11.2%、2.3%、1.5%、1.1%。

  面对如此大范围的污染状况,相关土壤行业防治法却是空白。相较于水、气污染,固废污染,土壤治理落后很多,相关法律、环境标准在1995年才出台,并未修订,比起水污染防治晚了11年。在0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和1998 年国务院通过的《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规定对农业用地污染防治作了一些粗略的保护;《土地复垦规定》和《土地复垦技术标准》(试行)对工业用地污染问题进行粗略规定。可见,我国法律体系中对土壤污染就没有明确的责任制、实际操作办法、落地技术、有序的管理体制,虽然“土十条”即将出台,但对于土壤修复我们还只是个新手,期待有更多、更详细的土壤修复办法的出台,具体到每一个实施步骤,让土壤修复有据可循,按照法律法规,快速走上修复正轨。

  土壤修复范围不平衡 难以实现全国范围的彻底治理

  资本的逐利性在每个投资风口都表现得淋漓尽致。土壤污染的类别和区域性不同,导致土壤修复在全国范围内并不是同步的。地域上,经济发达的江浙沪、鄂湘粤领先于全国,土地利用率高,投资回报快;项目类别上,城市内的“棕地项目”土地开发价值大,因此工业污染场地修复也相对领先于农业耕地和矿山的修复。在资本市场上自觉形成了有侧重、有优先的修复,这不利于落后地区的土壤修复,而大多重污染企业、固废集中处理区、采油采矿区、污水灌溉区等都在相对落后的地区。

  鉴于土壤修复如此不均衡的现状,政府相关部门应发挥其政务智能,从长远利益出发,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吸引资本入驻,修复污染土壤,使全国土壤修复工作差距缩小,真正实现绿色的大好河山。

  市场空间大 资金哪里来

  按照目前需要修复的土壤预估,完成全国污染土地治理、修复,其资金以万亿计算,这样的修复资金从何而来是不可避免的争论。目前,有三种讨论最为激烈:土地出让金能否以“抽成”方式修复土壤;能否效仿美国成立自己的“超级基金”;能否引入PPP模式参与修复工作。种种讨论,可见土壤修复在社会上引起巨大反响,政企、学界都十分关注的问题,也给土壤修复带来了巨大的信心。

  然而,每一个资金引入方式都受到现实的困扰。土地出让金抽成看似完美,只需政府轻轻松手,提取10%土地出让收益便能完成土壤修复资金问题。然而事实是,中国的财税体系让地方政府拿出10%的土地出让收益治理土壤污染有相当的难度,因为百分之七八十跟经济活动有关的税收归中央,地方现在的主要收入就靠土地。要获得土地修复资金,期待中央能给与更多的政策倾斜,制定详细的规章制度,保证资金落到实处。

  而美国的“超级基金”模式也并不实用。“超级基金”来源与各种原料税、环境税、化学衍生物的税、基金利息等,在工业生产之初就已经有明确的责任人,而我国土地性质国有,污染者又主要是国有企业及以前的历史遗留问题,责任不明,很难落地。况且,场地污染只是一部分,我国的耕地修复的要求更多,范围广,超级基金并不完全适用于国内。

  在讨论中,PPP模式在土壤修复中也能发挥一些作用,但考虑到投入与收益的关系,大多限于场地污染,因为其土地升值空间大,还可以有预期的回报,采用这样的商业模式是可行的。

  鉴于资金来源的困难度,在针对不同类型的土壤修复过程中,应该采用不同的资本引入方式。平衡市场与政府的利益需求,最大限度的吸取资金投入土壤修复中。在全球环保压力之下,土壤修复是必经之路,与此同时,注重现有土地的利用方式,减少污染,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创造和维护我们的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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