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就七类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求意见

来源:中国招标  作者:    阅读次数:644  发布时间:2024-04-11

  近日,辽宁省财政厅就《辽宁省空调机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方案》《辽宁省党政机关扫描仪框架协议采购方案》《辽宁省党政机关不间断电源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方案》《辽宁省党政机关液晶显示器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方案》《辽宁省LED电子屏幕框架协议采购方案》《辽宁省碎纸机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方案》《辽宁省复印机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方案介绍了辽宁省空调机、扫描仪、不间断电源、液晶显示器、LED电子屏幕、碎纸机、复印机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总体情况:此7类项目均属于货物类采购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品目,以及与之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等,属于小额零星采购的”适用情形;框架协议期限均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其中,LED电子屏幕如框架协议期满,因新一期框架协议征集出现废标、质疑投诉等特殊情形,导致新一期框架协议不能按时签订的,本框架协议继续履行,直至新一期框架协议签订为止);此7类项目均属于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根据方案,空调机共计14个分包,扫描仪共计17个分包,不间断电源共计10个分包,液晶显示器共计19个分包,LED电子屏幕共计26个分包,碎纸机共计8个分包,复印机共计10个分包。每一分包详细标注了采购品目,技术要求,最高限价,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量价关系折扣,产品升级换代规则,供应商资格要求等。入围供应商评审方法均为价格优先法,其淘汰比例为20.00%,按照四舍五入进行取整,且至少淘汰1家供应商。当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供应商仅为2家时,淘汰1家供应商;当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供应商大于2家时,按比例淘汰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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