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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分规则(总分1000分) |
1、2009年度企业上缴给国家和地方的各项税费总额 |
2、2009年度企业向社会捐赠的各项善款总额 |
3、2009年度企业支付给员工的工资福利费总额(含企业为员工支付的五险一金) |
4、上述三项之和为企业社会贡献总额,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对这三项之和进行排序,选取前100强。 |
5、将企业社会贡献总额除以企业2009年度职工平均人数,得出人均贡献额,并进行排序,选取前100强。 |
二、主要否决指标(以下任何一条都具有否决权,将被取消参评资格) |
1、偷税漏税被查处曝光 劳资纠纷 |
2、当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被处理 |
3、拖欠职工工资,不按规定交纳社会保障费用“五险一金”引发劳资纠纷 |
三、奖励分项 |
1、参加中国招投标协会的诚信自律活动,奖励5分 |
2、参加中国招投标协会的诚信创优活动,被评为诚信创优单位,奖励2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