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合理确定代理费收取标准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作者:周景超     阅读次数:1311  发布时间:2019-01-09

  近年来,我国政府采购规模和采购范围不断扩大,代理机构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国家对招标代理服务费逐渐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然而,实践中,部分代理机构以收取畸低的代理服务费来揽取政府采购业务,违背了市场竞争规则,也严重削弱了代理机构职业化、专业化发展的动力。某些情况下,个别代理机构还可能收取虚高的代理服务费,增加了采购成本,严重损害了政府采购的声誉。

  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应如何确定呢?笔者结合实际工作谈谈自己的看法。

  首先,代理机构应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在与采购人签订委托协议以及编制采购文件时,载明代理费收取标准及收费金额,并随中标、成交结果一并公告,接受社会公众及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监督。

  其次,代理服务费包括代理机构在采购人委托范围内收取的人工服务费、企业内部管理费及其为采购人提供委托服务期间发生的成本支出费用。代理机构可根据采购人委托的代理业务范围、项目特点、采购方式、项目类型及代理成本的投入等因素确定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具体可按以下几种形式收取。

  一是按委托代理协议的范围确定。一般而言,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业务主要包括常规业务委托服务、增值业务委托服务、特定委托服务。代理机构应按照委托的业务内容设定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既可以一项目一签,也可以一段时间一签。常规业务委托服务包括采购需求的制定、公告发布、编制并发售采购文件、组织开评标、组织签订采购合同等有关事项所收取的费用,这部分费用可参考代理服务行业平均价格进行确定。而采购风险评估等增值服务可能增加成本,可另行确定收取标准。

  二是按项目特点进行确定。在笔者看来,通用类项目与技术复杂类项目应区别设定代理服务收取标准。因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容易引起争议的政府采购项目,代理机构在编制采购需求前需进行市场调研,或聘请第三方的机构和专家予以论证,对于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还需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因此,代理机构应细化组织程序,并在完善成本核算后确定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

  三是根据项目类型确定。货物类、工程类、服务类项目应根据情况设定不同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如,工程类项目需要勘验现场,代理机构将组织潜在供应商进行现场踏勘并进行答疑,这就增加了安全措施费用、交通工具费用、讲解人员费用等成本。而公共服务项目,由于使用主体是社会公众,在确定公共服务项目采购需求时,代理机构可能会组织听证会、答疑会等,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项目完工后还可能邀请服务对象参与验收,这类项目应核算综合成本,确定代理费收取标准。

  四是按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由于政府采购方式的不同,采购项目所产生的费用成本也不一样。如,公开招标方式与询价采购方式在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组成以及评标复杂程度、评标时间上有所不同,产生的费用成本也会存在差异。特别是各地、各级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并不一致,应区别设置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而对一些小额零星采购项目,代理机构可与采购人协商确定单项目的固定收费标准。

  五是关注新型采购模式下代理费的收取标准。近年来,电子化招投标、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蓬勃发展,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传统采购模式成本高、效率低的问题,大大降低了服务成本,提高了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与传统采购模式相比,可从低设定代理费收取标准。

  六是可参照此前招标代理费收取标准。以中标、成交金额为依据,采用差额、累计、阶梯式等方式确定。

  最后,代理机构还应转变观念,拓宽业务范围,在专业化方面下功夫,细化发展方向,挖掘专业能力,确定重点代理领域。长期看来,采购人将更为注重代理机构的专业水平、服务能力和综合信用评价结果。

  来源:周景超 中国政府采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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