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操作!采购人连评审专家都能抽错?被责令重采!

来源:采云研修院  作者:    阅读次数:2986  发布时间:2024-04-17

  3月14日,甘肃省财政厅发布了一则投诉处理决定书,公告显示,由于采购人抽错了项目的评审专家类别,还进行了评审活动,可能影响项目成交结果,因此采购人被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究竟发生了什么?

  01. 项目背景

  该项目是甘肃省某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76万元,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02. 基本情况

  2月22日,甘肃省财政厅收到的甘肃某环境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对该项目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投诉。其中有项投诉称,该项目是物业服务类项目,应抽取物业服务类专家进行评审,但采购人却抽取了公共设施管理服务类专家参与项目评审,评审结果应作无效处理。

  经核查,甘肃省财政厅发现采购人确实抽取了公共设施管理服务类专家进行评审,该情形违反《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因此该项投诉成立。

  03. 处理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甘肃省财政厅最终认定该项目成交结果无效,并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04. 案例延伸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

  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

  案件来源丨甘肃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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